買到二手“調表”車能否退一賠三?
淮海晚報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如果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有欺詐行為,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如果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比藗兺ǔ?吹降娜顿r償多在食品消費領域,那么,如果買車遇到“調表”車,能否也申請三倍賠償呢?日前,淮陰區(qū)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原告胡某于2022年8月至被告某汽車店購買車輛,雙方簽訂了二手車銷售合同,就案涉車輛約定價格、付款方式等,并以案涉車輛做抵押辦理貸款。后原告胡某在將案涉車輛進行保養(yǎng)時,經(jīng)維修工檢測,發(fā)現(xiàn)該車輛實際公里數(shù)與里程表上顯示的公里數(shù)竟相差12萬公里。胡某懷疑車輛的里程表被告某汽車店故意調過。經(jīng)多次與被告溝通無果,胡某遂訴至法院要求解除雙方簽訂的二手車銷售合同,請求判令被告返還原告購車款并進行三倍賠償。
對于食品以外的普通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shù)臉嫵梢墙?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
庭審時,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也就落在了某汽車店將存在瑕疵的車輛銷售給胡某是否構成欺詐行為。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經(jīng)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限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本案中,原告胡某在購買涉案車輛時,表顯里程數(shù)遠少于實際里程數(shù),原告作為消費者,對于真實里程數(shù)一般僅能通過經(jīng)營者的陳述或車輛里程表的讀數(shù)獲得,而被告作為專業(yè)的二手車經(jīng)營者,在銷售二手車前應對車輛進行檢測,有義務核實車輛的真實信息。
而且,在二手車交易中,里程數(shù)對于車輛的實際價值及消費者的購買決策具有實質性影響,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購車款,卻未履行確保車輛信息真實性的義務且該事項仍足以影響消費者作出是否購買或以何種價款購買的意思表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由此,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汽車構成欺詐并應退一賠三。
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被告同意返還原告17.3萬元購車款,本案得以圓滿解決。法官提醒市民,購車一定要謹慎,選車時不可片面相信賣方的宣傳,驗車時更要細致,避免遇到“調表”車等類似情況。最后,交車時要多留心,保存好相關的購買憑證,一旦后期出現(xiàn)問題,及時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融媒體記者 王磊,通訊員 周曙旭